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该报告内容已通过建设单位审查,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市圣滨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工业区,天津市圣滨化工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房内
4、项目概况:
圣滨化工公司现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原计划供热方式为燃煤蒸汽锅炉,为响应天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于2017年将现有工程中1台4t/h和1台2t/h(备用)的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1台4t/h和1台2t/h(备用)的燃气蒸汽锅炉,经企业自查发现供暖锅炉未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中“违法行为法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由于该项目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因此环保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建设单位需要对供暖锅炉补办环评手续,进一步完善项目污染物的治理水平。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圣滨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
6、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农环友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2号,仁爱濠景国际大厦B座603室
联系电话:022-58608057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1年7月6日~7月12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