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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庄建设规划(2017-2022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庄建设规划(2017-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庄建设规划(2017-2022年)

2、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张家房子村庄建设规划(2017-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四至为北至吴家堡南界,南至小邱庄北界,西至小邱庄东界,东至吴家堡西届,规划用地面积154.76公顷。规划的功能定位为:作为静海新城东南部、团泊新城南部的重要腹地,逐步建设成为服务静海新城及团泊新城的高端绿色金属制品、建材与包装容器加工基地及新型农业示范区,静海区东部生态宜居的美丽村庄;规划完成后,规划区主要职能将包括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及制品制造、包装容器加工制造、农产品生产及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生态宜居村庄。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2- 68504012

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农环友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8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2-58608057

电子邮箱:282995002@qq.com

5、环境影响及初步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从能源结构和类型来看,规划范围内以电力为主要能源,符合天津市能源结构的调整方向。规划实施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区域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不会对区内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新增交通量的汽车尾气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土建工程扬尘,属短期影响,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该区域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坑塘沟渠。规划区污水主要包括居住区、工业、公建排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在污水处理工艺稳定可靠、管理得当的前提下,规划的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区内主要噪声为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在各企业做到达标排放、运输车辆满足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对区内和周边声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区内可能出现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加工下脚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含油抹布、表面处理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对于上述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及时清理,外运到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天津市主要的生态敏感区,不涉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由于本规划区现状处于大部分建成区,后期建设活动对规划用地内现状的农田、空地造成的破坏较小,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6)初步结论

本规划符合天津市主体功能区划、静海区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规划布局总体合理,产业结构适宜。现状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存在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纳本评价报告各项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具备环境可行性。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规划实施、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看法(与环境保护有关)。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